一、内容简介:
异地就医实行登记备案管理,分为: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主要包括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主要包括异地转诊就医人员,因工作、旅游等原因异地急诊抢救人员以及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二、工作流程:
办理备案渠道。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三、备案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泸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3)异地安置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泸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3)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泸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3)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
4.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2)《泸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3)具备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
5.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以及《泸州市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
信息来源:泸州市惠民政策一本通(2023年版)_公示公告_泸州市合江县政府网站 (hej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