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现有驾驶拼装机动车或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公安机关将对该车辆进行收缴,并强制报废。同时,驾驶此类车辆的驾驶人将会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并且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种严厉的法律制裁,旨在警示广大车主,严重的安全隐患不容忽视,确保每一个车辆上路都符合国家的安全和环保标准,共同维护梅州市的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一款: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