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需要满足: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居住证或已申请办理。
一、办理流程:
1.可通过手机登录“山东微警务”,据实进行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2.可通过公安派出所户籍室进行申报;
3.可到社区警务室进行申报;
二、手机申报:
手机登录“山东微警务”,进入到山东公安居住登记平台,平台首页写着:《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规定,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和有关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
三、办理地点:
流动人口申领居住证,以及开具《居住登记凭证》,均由居住地派出所负责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