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不符合《辽宁省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资格审查工作指导》(试行)第四项要求的不可办理
申请材料
1.工龄证明信息
2.资格证书信息
3.学籍证明信息
4.身份证件信息
5.职称证书信息
6.培训证书信息
7.学历证书信息
8.容缺受理承诺书
办理流程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受理机构: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查询: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 咨询电话:0412-8500183
办理地点: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莘英路899号 市人就中心大厅综合服务窗口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节假日除外)
网办地址: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