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嵊州市公租房申请信息如下:
基本条件:
1.嵊州市户籍人员提出申请的,需取得本市户籍满一年,具体条件为:
(1)以夫妻双方与未婚子女为一户提出申请的,夫妻应结婚满一年;未婚子女户口已迁出本市的,是否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决定。
(2)以单亲家庭(申请人与未婚子女为一户)提出申请的申请人离异的应离婚满一年,离异时间及未婚子女归属以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及户口本为依据,未婚子女户口已迁出本市的,是否作为共同申请人由申请人自行决定。
(3)以未婚单身及离婚单身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 32周岁;申请人离异的应离婚满一年,离异时间及未婚子女归属以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及户口本为依据。
2.新就业无房职工提出申请的条件为:
(1)申请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 3 年;
(2)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 3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 6 个月(含)以上,或持有我市营业执照和 1 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3.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出申请的条件为:
(1)申请人在本市办理《浙江省居住证》3 年(含)以上;
(2)申请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 3 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 6 个月(含)以上,或持有我市营业执照和 1 年(含)以上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