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申报时生育保险要连续缴费满10个月,并且产假期间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
办理时间:
产假结束后次月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工作日8:30——17:30,中午不休息。
办理材料:
出院小结或出院记录复印件、发票原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备用)。
报销地点:
前往南京市医保中心或江北新区、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高淳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报销。
拓展阅读:异地就医备案可以在网上办理吗?
可以。目前,参保人可在手机应用商城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江苏医保云”或“我的南京”3种APP,均可实名办理备案。另外,通过“南京医疗保障局”官网 “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企业经办人也可以为自己单位的退休和在职员工批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详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