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市区)工伤事故报告书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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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 单位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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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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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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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者姓名 |
| 性别 |
| 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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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 岗位 |
| 参加工伤保险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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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 | ||||||||||
事故发生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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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害部位 |
| 救治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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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诊断结果 |
| 是否住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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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详细经过、救治情况:
单位公章 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
请将此报告书通过丹东市政务服务网之部门办事-人社局-工伤保险-工伤事故备案上传(受伤24小时内)。丹东市人社局工伤科联系电话:3105711、3192680 经办机构电话:3105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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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该报告书只作为工伤事故最初情况报告,不视为正常的工伤受理时间,用人单位(个人)须自受伤害之日起一年内提交完整的工伤认定材料,超过一年提交或补正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的,按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