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蔡甸区哪些医院可以使用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基金支付门诊费用?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政办[2022]158 号),武汉市从2月1日起正式启动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
普通门诊统筹是指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
1.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待遇享受年度。
2.年度内起付标准(俗称“门槛费”)累计为在职人员700元,退休人员500元。
3.在职职工门诊统筹每人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3500元,退休人员门诊统筹每人每年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元。年度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当年有效,不滚存、不累计。
4.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