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补贴发发放标准:
我市企业全职新引进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地缴纳社会保险的毕业5年内的。
博士研究生 (含自主培养的):每月发放3000元生活补贴.
硕士研究生:每月发放2000元
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
以上补贴不超过3年
领取方法:
按照规定,要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县级引进人才“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一站式’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报市“一站式”服务平台。市属单位直接报市“一站式”服务平台。
补贴发放
补贴一年发放两次:
2月份发放上年度下半年的补贴,
8月份发放当年度上半年的补贴.
市县两级人社部门通过山东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医疗保险等系统核查人才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不需本人提交申请材料,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直接发放补贴。
补贴发放期间:
人才离职但仍在聊工作的,中止补贴
新工作单位符合补贴条件的,重新申请人才认定后可继续享受补贴,累计不超过3年
补贴发放期内人才调离聊城的,补贴资金未领取部分不再发放
温馨提示:
用人单位和人才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享受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