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上虞区公租房申请信息如下:
选房方式:
在相关人员优先保障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分类通过公开方式抽取抽签顺序号,按照抽签顺序号的顺序依次抽取选房顺序号,然后根据房源数量确定选房人员数量。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参加当期选房确定承租房屋;放弃参加选房或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两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未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轮候期内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轮候期满,根据届时制定的申请条件对轮候人员的资格再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不符合条件的,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终止。
保障面积: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8平方米,每户应保障面积最低为40平方米,最高为60平方米。
应保障面积为家庭成员住房保障标准总额扣减原有住房面积之差。
应保障面积部分按政府定价计租金,如配租房源大于应保障面积的,差额部分参考市场租金计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