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个人申报。
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相应评审条件和评委会的要求,撰写形成职称资格申报材料,经单位审核同意后,向有关系列(专业)主管部门或所在设区市、县(市)区人事职称部门或人事部门委托的人事代理(社区人才服务)等机构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或者“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下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将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具体要求详见各评委会办事机构下发的年度评审通知。
第二步:逐级审核。
由各设区市、县(市、区)人事(职称)部门和省直各部门(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规定的程序中转至相关的评审委员会。
第三步:评委会评审。
相关职称评委会按照规定程序开展评审工作,评审活动一般在每年的下半年进行。
第四步:评审后续管理。
由相关人事部门对评审结果公示、公布资格并发放资格证书、按申报渠道退还评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