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规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标准
新全职引进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按照年度吸纳20人、50人、100人的标准,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5万元、10万元;新全职引进毕业2年内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一半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万元、10万元、20万元。对年度吸纳全日制“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或硕士研究生达到5名及以上,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达到2名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企业成规模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励申报、审核程序及材料
1.备案
区内各企业本年度引进的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20人以上时,企业向区人社局(组织部)人才科报附件3(一式两份)。奖励资金不累计。
2.申报
所有引进高校毕业生入职满一年后,可申领相应补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单位提交如下材料并申报:
(1)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鉴定报告;留学回国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卡工资流水记录。
3.初审
区人社局(组织部)人才科初审后,报局主要领导审定。
4.复审
区财政局审定无异议的,5个工作日内由财政部门将奖补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