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退休待遇领取地点按以下方式确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二)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三)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四)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1.登录“苏服办”APP,进入“我的”页面点击“电子社保卡”选择“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辅助查询判断”服务。
2.根据页面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点击“计算”即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