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城区六个派出所设立了犬证办理窗口,分别是:
1、向阳派出所:0415-7178736;
2、花园派出所:0415-7867110;
3、开发区派出所:0415-7103113;
4、新城派出所:0415-7104151;
5、新沟边境派出所:0415-7124575;
6、新港边境派出所:0415-7148110。
个人在养犬重点管理区内养犬的,应当向居住地公安(边境)派出所申请办理登记,并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身份证明;2、犬只的狂犬病免疫证明;3、犬只的两张彩色照片。
养犬管理收费标准:第一年每只犬收费500元,第二年起每年交纳管理费300元。养犬管理费包含犬证、犬牌等相关证件制作费用,在养犬管理费之外不再收取其它费用。养
犬人在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给所养犬只做绝育手术的,公安机关凭绝育证明可以减半收取养犬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