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筹资标准
2024年度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全省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80元。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统筹区居民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维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10元。
二、资助参保
对经民政或乡村振兴部门确认的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渠道分类给予资助。其中,对城乡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以及脱贫不稳定且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给予定额资助,对因病纳入监测范围的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可通过医疗救助给予定额资助。医疗救助定额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
三、集中缴费期限
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集中预缴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统筹区居民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与居民医保费同步征收,在缴纳居民医保费时一并缴纳。
新生儿出生90日内和其他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其他居民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设置90日待遇等待期。
四、参保缴费查询
通过手机app、小程序等方式进入“吉事办”,打开“吉祥码”,页面下方提示“您尚未缴纳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您尚未在吉林省参加基本医保”或“您已参加吉林省基本医保并缴费”三种参保缴费状态。如为前两种状态,再点击状态提示跳转到下一页面办理参保缴费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