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迁移网上办理整合了三省一市公安机关人口数据资源,依托公安部人口信息系统,以网上迁移信息流转取代纸质证件,真正实现“一地办理、网上迁移”。>>
一、办理流程:
1. 线下办理:
(一)提交申请
申请人在迁入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跨省户口迁移时,可根据本人实际情况自愿选择长三角区域跨省户口网上迁移。对自愿选择跨省网上迁移服务的申请人,应当填写告知单。
(二)准予迁入
经迁入地公安机关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迁入、并自愿选择跨省市户口网上迁移的申请人,由迁入地人口业务系统生成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
(三)迁出注销
迁出地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户口准迁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联系申请人核实户口迁移具体情况,确认无误后留存备案信息、办理户口迁出注销手续,在迁出地人口业务系统中生成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
(四)办理迁入
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在接到户口迁移证电子信息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核实确认无误后,通知申请人办理落户。
备注:联系方式:
二. 线上办理:
第一步:注册并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gov.cn/),首页搜索“落户”;
第二步:点击你要办理的落户类型、点击“在线办理”。选择城市“金华”-“xx县(市、区)”,按照页面所提示的步骤办理即可。(主要为上传材料证件)
图源:“浙江政务服务网”“本地宝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