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领取方式
1.在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驻威高校、科研院所、技工院校、体育学校录用的全职从事科研、教育教学岗位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等群体,由注册地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其中,驻威高校、科研院所、市属技校、体校和市属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的威海分行、分公司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受理。
(1)在企业、科研院所就业符合条件的人员由所在单位通过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申请。(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①用人单位登录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填报符合条件人员就业、学历等信息,国外高校毕业的还须上传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②用人单位导出承诺书和公示模板,将所有符合条件人员在单位内部网站或显要位置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③公示无异议后,通过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申报系统上传公示照片、承诺书。在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就业的人员还需提供2023年7-10月的工资流水。
(2)在驻威高校、技校、体校就业人员需由学校经办人员统一登录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系统,提供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岗证明、公示照片、承诺书,国外高校毕业的还须提供毕业证和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3)
(3)创业人员需登录威海市大学生生活津贴系统,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年度财务报告等可证明企业正常经营且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0万元的资料。(操作系统网址和细化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
(4)博士后研究人员通过英才威海网(www.iwhrc.com )博士后系统—“博士后在站生活津贴”申报。(具体申报工作请以下发通知为准)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631-5190961
2.教育系统录(聘)用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按照单位隶属关系向各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请。
市教育局咨询电话:0631-5819520
3.卫生机构录(聘)用的博士、硕士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按照隶属关系向各级卫生健康部门提出申请。
市卫生健康委咨询电话:0631-5300009
4.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等群体,由所在单位向注册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
市农业农村局咨询电话:0631-5216013
5.在“1+4+N”创新平台单位就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由所在单位向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提出申请。
市产业技术研究院咨询电话:0631-5703853
环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5869086
文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8981866
荣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7562363
乳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6653316
高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629210
经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982125
临港区科技创新局咨询电话: 0631-5581837
南海新区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咨询电话: 0631-8966001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0631-5197196 0631-519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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