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承租公租房或正在享受货币补贴的保障家庭,应在公租房保障资格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前按照规定重新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重新取得公租房保障资格后,方可办理续租公租房或续领货币补贴的手续。
公租房保障资格有效期为三年。
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经过流程
初审
申请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后,首先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受理并初审;
复审
初审通过后提交至城区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复审,属于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还需提交申请人经济状况申报材料至城区民政部门进行认定;
核准
复审通过后提交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作出公租房保障资格核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