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医保中断缴费待遇衔接
医保只要缴费了就可以用,但是根据缴费时间不同,待遇有变化!
参加职工医保的在职人员 (或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有在就医结算时6个月内有中断缴费的情况,而且中断时间超出1-3个月、4-6个月、7个月以上规定期限的,还要结合TA在中断缴费前的连续缴费年限,按现行统筹支付比例的50%、30%报销。
连续2年(含) 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1.按照《关于明确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衔接有关规定的通知》(琼医保〔2021〕335号)规定: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参保缴费后即可足额享受待遇;其可按城镇从业人员身份补缴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费,中断期间发生的符合医保规定的医疗费用可追溯报销。
2.中断缴费4个月(含)至6个月(含)的,需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后,即可足额享受待遇;连续参保缴费未达到6个月(含)的,期间按照现行标准的50%享受待遇。
医保待遇要求
参保缴费后首月就有待遇;
足额享受待遇须连续参保缴费满6个月以上;
连续参保缴费不到6个月以上者享受不同“打折”比例的待遇;
政策包含所有统筹基金支付待遇的项目,即普通门诊、门诊慢性特殊疾病、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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