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出租车)为乘客开具电子发票
(一)在正常情况下,乘客开具电子发票有以下三种方式:
方式一:乘客通过支付订单开票功能自助开具。乘客可在“开票助手”的【支付订单开票】界面中输入支付订单号,直接开具电子发票。
方式二:司机分享通行交易开票二维码,乘客扫码开具。司机通过“开票助手”的【通行交易开票】功能查询并选择本次通行记录,点击【分享开票二维码】按钮,然后选择【通过所选通行信息分享】选项(仅24小时内通行信息可分享),即可生成分享开票二维码,乘客扫描此二维码(或拍照留存事后扫描此二维码)开具电子发票。
方式三:司机分享支付订单号开票二维码,乘客扫码开具。司机通过“开票助手”的【支付订单开票】界面输入支付订单号,点击【生成分享开票二维码】按钮(仅24小时内支付信息可分享),生成分享开票二维码,乘客扫描此二维码(或拍照留存事后扫描此二维码)开具电子发票。司机也可以直接将支付订单号分享给乘客,乘客通过“方式一”开具电子发票。
三种开票方式应用场景:
1、乘客使用移动支付交费时,可使用“方式一”自行开票或“方式二”由司机分享二维码开票。
2、乘客使用现金交费时,只可使用“方式二”由司机分享二维码开票。
3、司机使用移动支付交费时,可使用“方式二”或“方式三”为乘客开票。
4、司机使用现金交费时,只可使用“方式二”为乘客开票。
(二)在异常情况下,司机未查询到通行记录或查询支付订单号失败时,司机可在“开票助手”绑定车辆后,点击【分享开票二维码】按钮,点击【通过输入通行信息分享】按钮,在界面中输入驶离收费站的时间段(请确保该车在该时段内只有一次驶离行程),点击确定按钮生成分享开票二维码,乘客拍照留存该二维码,事后扫描该二维码开具电子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