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浙江工匠”遴选申报材料如下:
申报材料:
1.“浙江工匠”培养项目申报表
2.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要包含照片页、等级页和职业工种页)
3.业绩材料及汇总表
4.业绩佐证材料复印件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单位证照的复印件
需提供上述材料纸质一本和PDF电子扫描件、WORD文档(电子扫描件及文档要求一人一档,文档统一命名“姓名-申报单位”)
其他事项:
1.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人员所在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与社保缴纳单位一致。每个申报单位原则上推荐不超过2人。各申报单位将审批同意的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报送属地人力社保部门。
2.相关表格可登录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https://rsj.sx.gov.cn/col/col1488701/index.html),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
3.各地需在2023年11月13日前上报申报材料和推荐材料。
如有疑问,
欢迎拨打下方号码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