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补贴申请材料
监护人申报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市民卡(社保卡)、子女和女方户口本、所有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夫妻双方结婚证明(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判决书)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注:子女户籍在3岁以前从宜昌市外迁入五峰县内且符合其他条件的,从其户籍迁入之月起,享受育儿补贴金政策,直至孩子年满3周岁。享受育儿补贴月数应为该子女和母亲同时符合相应户籍条件的月数。
补贴标准
符合条件的二孩及以上子女,按每孩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育儿补贴金,直至孩子年满3周岁。
申报方式及时间
育儿补贴金政策实行申报制,不设置集中申报时间。符合条件的家庭须向该子女首次入户(或宜昌市外首次迁入)户籍所在地乡镇社会事务办自行主动申报。该子女超过3周岁以后,不得再要求补领育儿补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