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推出的公租房不能网上申请,采取单位整体租赁模式,由用人单位整体租赁后再向符合条件的本单位职工配租。
可申请整体租赁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用人单位为:大学城12所高校(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医科大学、广州中医药大学、广东药科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州美术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住所地在广州市番禺区内且在申请之日已取得法人资格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法(含消防)、医疗、交通、环卫部门。
✿申请时间、地点
用人单位交申提请时间为2023年5月10日-5月11日(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申请提交地址为大学城佳苑物业服务中心受理窗口(佳苑东街2号首层)。
✿申请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填写《广州市2023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剩余公租房)申请表》。
(二)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汇总职工申请,填写《广州市2023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剩余公租房)申请汇总表》、《广州市2023年单位整体租赁新就业无房职工公共租赁住房(大学城佳苑剩余公租房)申请人员明细表》,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申请资料(详见《申请汇总表》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所列的资料)提交至大学城佳苑物业服务中心进行意向申请登记。
✿申请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