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灵活就业)
●对象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政策内容: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
●享受条件:申报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2.缴纳社会保险费。
咨询电话:0717-6773017
申请通道
“宜才码”小程序(点击进入)
申请步骤
大学生生活补贴申请
1、在首页上点击“大学生生活补贴”。
2、查看“服务说明”,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如符合条件,点击“预约申请”。
3、按照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学历佐证资料,点击“提交”。
4、生活补贴审核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符合补贴条件对象提供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政策合规性进行审核。
5、生活补贴发放
资格确认后,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符合条件对象的市民卡账户。每月20日前完成申报,次月发放上月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