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