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促进新建商品住房销售,根据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郑州市城乡建设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金融工作局、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新建商品住房购房契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凡在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登封市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完成契税缴纳的(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不限户籍)。
二、补贴时间
补贴基准日为2023年8月3日至2023年12月31日,即购房合同网签时间、契税完税凭证时间均在该日期范围内。
三、补贴标准
按照缴纳商品住房契税税款总额的50%给予补贴。
四、补贴发放
契税补贴资金原则上每季度发放一次,按照缴纳时间分别在2023年10月和2024年元月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购房人可凭购房网签合同、契税完税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到所购商品住房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财政所办理补贴手续。该补贴政策不得与其它契税补贴同时享受。
登封市人民政府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