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标准

地方特产2023-08-24 13:26:20佚名

梅州市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待遇标准

险种

待遇类别

医院等级

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

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大病保险

合计

职工医保

门诊

普通门诊

一级

-

-

在职:60%; 退休:65%

-

季度限额433.72元

-

1734.86元

二级

在职:55%; 退休:60%

-

三级

在职:50%; 退休:55%

-

门诊特定病种

不分等级

-

-

75%-90%

-

详见门特报销标准

年度支付限额范围内可纳入,限额详见门特报销标准

住院

市内和异地安置、异地长期和常驻异地工作备案

一级

200元

超基本医疗最高支付限额15万后

在职:85%
退休:90%

90%

15万元

55万元

70万元

二级

450元

三级

650元

转诊或临时异地就医备案

一级

200元

在职:80%
退休:85%

85%

二级

450元

三级

650元

未备案自行异地就医

不分等级

1600元

在职:75% 退休:80%

80%

城乡居民医保

门诊

普通门诊

基层卫生院

-

-

60%

-

日限额100元、季度限额125元

-

500元

门诊特定病种

不分等级

-

7000元

60%-95%

普通人群报销比例75%,特困/三类重点监测对象比例85%

详见门特报销标准

普通人群门特和住院合计支付限额20万;特困/三类重点监测对象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

住院

市内

一级

200元

普通人群7000元;特困/三类重点监测对象1000元。

95%

50万元

70万元

二级

450元

85%

三级

650元

65%

市外异地备案

一级

200元

60%

二级

450元

三级

650元

未备案自行异地就医

不分等级

1600元

45%

普通人群报销比例55%,特困/三类重点监测对象比例75%

本文标签: ,宋体  ,限额  ,万元  ,异地  ,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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