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报送。各高校要在11月3日前完成本校申请人的初审、公示和材料报送。初审重点审核申请人个人材料原件。公示结束后将校级材料电子版上传至“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https://hnjswlxy.cn)。纸质材料邮寄至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邮寄地址:郑州市顺河路29号院301室,联系电话:0371-65900902。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备注 | |
1 |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基本情况报告 | 1.以公文形式报送,正式文号加盖学校公章;2.报告内容:学校工作组织安排情况、申请人员总数、面试成绩合格人数和免试人数、学校专任教师人数和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人数、学历构成、学科类别。报告附申请人名单。 | 1.校级材料第1-3项扫描合并为一个PDF和第6项Excel表格上传至省高校教师资格服务云平台;第1-6项纸质材料邮寄至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2.Pdf上传要求:清晰可见,大小不得超过3M; | |
2 | 公示结果 | 按指定格式填写(见表格后附件3) | ||
3 | 公示名单 | 按指定格式填写(见表格后附件4) | ||
4 |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 学校审核个人信息、工作单位、申报学科无误后在空白处加盖审核部门公章,按花名册排序顺序统一收集。 | ||
5 | 教师资格证书照片 | 该照片用于证书制作,请冲印成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学校统一收集,按照姓名拼音升序排列粘贴在照片粘贴表(见表格后附件5)。 | ||
6 | 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 | 按指定格式填写(见表格后附件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