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区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申报报名对象
1.符合以下条件的青年大学生创业项目
(1)毕业5 年内(2018 年6 月以后毕业)在呈贡创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在呈贡创业的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员等。
(2)守法经营,依法纳税,无违规违法记录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3)申报人必须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
(4)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1 人。
2. 符合以下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项目
(1)在呈贡辖区内登记注册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有关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的合法经营企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健全完善的生产、技术和财务管理制度;
(3)依法纳税,守法经营,无违规违法记录;
(4)申报人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5)带动就业人数不少于3 人。
3.已享受过“春城大学生创业行动(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资助的企业、团队及个人不得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