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企业在职人员接受更高水平学历教育,取得大专或本科学历证书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补贴,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一次性5000元补贴,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给予一次性10000元补贴。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补贴。
申报对象
在我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接受更高水平学历教育并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从低到高实现跨级),并继续在我区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
根据《南通市海门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版)》(海人社发〔2021〕84号)、《南通市海门区关于进一步提升青年和人才友好型城市发展指数的若干政策》(海办〔2022〕13号)文件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