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2013年8月1日之后在宜兴市中医医院出生的新生儿
办理流程
产前建立围产期保健手册产时信息输入电脑内,产后一个月内宝宝确定名字,父母双方(携带新生儿出生证明首次签发单,夫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殊情况产妇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可委托他人,领取授权委托书后办理(代办人需携带新生儿出生证明首次签发单、新生儿父母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新生儿母亲签字并按手印的《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授权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授权委托书,在住院部6楼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处或6A病区护士站均可领取。
住院部6楼病区通道处(图书室对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每周一、周四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建议来院办理前提前电话确认:0510-81737206(产科护士站)
2.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必须提前为新生儿起好符合要求的姓名,一经签发,不得更改。
3.妥善保管《出生医学证明》,不能随意涂改、私自拆切副页等。
4.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前,一定要确定孩子母亲已经建立了围产保健卡,否则《出生医学证明》不能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