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失业保险待遇明细(兰州失业保险待遇明细表)

地方特产2023-03-29 04:29:16未知

兰州失业保险待遇明细(兰州失业保险待遇明细表)

  根据《甘肃省实施<失业保险条例>办法》:

  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下列支出:

  (一)失业保险金;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生育补助金;

  (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正常死亡的失业人员的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以及其供养的配偶、直系亲属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四)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补贴;

  (五)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六)国务院、省政府规定或者批准的与失业保险、再就业有关的其他费用。

  领取标准:

  兰州市一类地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红古区、兰州新区)每月1638元,二类区(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每月1593元。

  领取时间: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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