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健康证办理材料
1.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私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新设立单位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仅限椒江区营业执照)
2.加盖本单位公章或法人代表私章的单位从业人员体检名册。
3.从业人员本人身份证。
健康证办理对象
从事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化妆品生产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不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公共卫生的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接触直接人口食品或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人员、生活饮用水的供、管水人员、化妆品生产企业生产人员;旅店、咖啡馆、酒吧、茶座、公共浴室、理发店、美容店、游泳场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年体检一次。其他场所的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每两年体检一次。
主要检查项目
病毒性肝炎、痢疾、伤寒、活动性肺结核、皮肤病、内外科常规、X光胸透、粪便细菌学培养(某些地区无此项)等。
健康证有效期:全省一年
收费标准:免费(以上三个材料齐全),自费(具体以办理机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