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热点问题解答
1.跨省异地就医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应遵循“先备案,选统筹区,并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就医”的流程,备案成功的参保人员,在本人备案成功的异地统筹区内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业务的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等,可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直接结算费用。
2. 如何核实备案是否成功?
参保人员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粤医保”小程序线上办理的异地备案,可在“异地备案”界面,点击右下方“备案记录”,选择“自助开通”,查看异地备案状态和详情信息。
3. 办理备案时,需要选择就医地的定点医院吗?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就医不需要选定点医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就医需按规定办理资格认定或登记(备案)手续选择定点医院。
4. 备案成功后,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疗费用,就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吗?
办理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的参保人员在已开通直接结算的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普通门(急)诊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实时报销。
5. 如何查询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信息?
登录“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粤医保”小程序在“异地备案”页面,查询服务点击“异地就医更多查询”,选择“直接结算费用”。
6. 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是否有“有效期限”?
有。参保人员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时,可根据实际需要自行选定备案有效期限,备案生效日期和备案截止日期以系统登记日期为准。
7. 异地就医备案后,参保地医保是否能正常使用?
用备案材料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的(或用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备案后补齐相关备案材料的),在参保地就医可以继续享受医保结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