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湖北省医疗救助经办服务办理方式
办理方式
参保人员可在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指定的线上办理渠道或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等多种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通过线上备案渠道申请办理登记备案的,原则上参保地经办机构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办结。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参保人员提供即时办理、即时生效的自助备案服务。
注意事项
异地长期居住类人员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备案长期有效。临时外出就医类人员备案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内参保人员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参保地或参保险种发生变更的,参保人员应重新办理备案。
参保人员在同一个就医地只能办理一种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办理新的异地就医备案后,原异地就医备案失效。参保人员在不同的就医地仅可办理一个长期类备案和一个临时类备案。
参保地经办机构在为参保人员办理备案时原则上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直辖市等,参保人员到海南、西藏等省级统筹地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的,可备案到就医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参保人员可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享受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异地普通门诊和药店购药时无需办理备案,可在全国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享受直接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异地门诊慢特病就医购药时应先行办理备案,并按照参保地管理要求选择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
参保人员备案有效期内已办理入院手续的,不受备案有效期限制,可正常直接结算相应医疗费用。
参保人员出院结算前向参保地申请补办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地应予以支持,补办的备案有效期起始时间应早于入院时间。异地就医参保人员出院自费结算后按规定补办备案手续的,可以按参保地规定申请医保手工报销。原则上允许补办6个月内的备案。
参保地经办机构要及时为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变更和取消业务,并将异地就医备案、门诊慢特病认定资格等信息实时上传至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子系统,方便就医地经办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参保人员因故未能直接结算、未按规定申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异地就医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