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件
时限: 当场办理 审批人: 市人社局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受理
审查标准:申请人通过实体大厅或网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
时限: 当场办理 审批人: 市人社局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受理
审查标准:工作人员通过实体大厅窗口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如所交材料齐全,当场受理。
3、审核
时限: 4个工作日 审批人: 市人社局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经办
审查标准:由业务办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办理。对于不符合经办条件的,反馈不予办理原因。
4、决定
时限: 2个工作日 审批人: 市人社局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复核
审查标准:根据经办岗位初审后的资料进行复核,并根据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规定作出复核决定
5、送达
时限: 当场办理 审批人: 市人社局窗口人员
办理结果:反馈
审查标准:送达结果至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