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犯罪、酗酒、自伤、他伤造成终止妊娠的;(二)因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医疗事故的;(三)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术(如试管婴儿)的;(四)婴儿发生的各项费用(新生儿参加居民医保的,出生之日起发生的住院费用可按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五)违反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的;(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拓展:城镇职工生育津贴享受天数标准
①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的标准为2天;②放置、取出皮下埋植剂的标准为3天;③输卵管结扎术的标准为21天;④不满4个月终止妊娠的标准为15天;⑤满4个月及以上终止妊娠的标准为42天;⑥终止妊娠手术同时放置节育器的增加2天;⑦女职工正常分娩享受津贴天数的标准为158天(含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