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各类公租房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以家庭为单位通过手机应用市场下载“公租房”App或“冀时办”App后线上注册申报。
受理时间:本年度全年受理,定期审核。
注:申请人如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监护人代为申请,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义务。申请家庭夫妻双方有一方为我区户籍的,应以我区户籍方作为申请人申请。
情况特殊无法线上申请的,申请人可采取“线下申请”方式
根据申请类别到区政务服务大厅公租房申请受理窗口或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领取表格并填报
前三类申请租赁补贴家庭,按照相关程序提交规定资料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