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我国承认的高级职业资格主要有: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的工人编制和工人工种的高技能人才为高级技师。如:汽车维修工高级技师. 电工高级技师、计算机维修高级技师、车工高级技师、钳工高级技师、家用电器维修工高级技师、化学检验工高级技师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有两个版本,分别是: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和职业资格证书(二级/技师)两种证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管理类(统考)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只是对应于高级技师(高级工程师)级别,但不等同高级技师,管理类不属于工人编制和工人工种,如:人力资源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物流师、电子商务师、计算机维修师、理财规划师等。
高级工技术等级评定
(1) 工作年限20年以上(98以前参加工作),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的中级工。
(2) 工作年限25年以上(93年以前参加工作),本工种年限满10年以上(08年以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技术工人。
(3) 工作年限、本工种年限满20年以上(98年以前参加工作并从事本工种工作)的技术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