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门诊可以用医保报销吗?
可以。
城乡居民医保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17〕24号):普通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诊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医疗机构的门诊起付标准年度累计额200元。居民医保基金支付比例为50%,年度支付限额400元。
职工医保
武汉市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从2023年2月1日开始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是指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我市承担普通门诊统筹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可按规定享受统筹基金报销待遇。
根据政策规定,参保职工在我市门诊统筹医疗机构先行支付起付标准(在职职工为700元/年、退休人员为500元/年)以后,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诊疗、购药等医疗费用,就可以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比例给予报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