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必须按规定进行灵活就业登记);
★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必须按规定进行实名制登记、灵活就业登记)。
申请人凡名下涉及工商税务、法人的一律不予申请。
申请时限
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31日(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
区咨询电话:
区就业促进科:69690616
各镇咨询电话:
诸葛镇:67419888
李村镇:67466018
庞村镇:67508965
寇店镇:6748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