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益性岗位两项补贴
●对象范围: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政策内容:对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享受条件:申请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1.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开发,并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岗位;2.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3.进行就业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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