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受理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桥南街道 公园路2号宝鸡市慢特病经办服务大厅(办理窗口:特殊人群服务科)
受理时间
夏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令时: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条件
宝鸡市职工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申报材料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原件1份 (医疗机构提供)
住院病案全套复印件1份 (医疗机构提供)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医疗保障卡复印件1份
诊断证明原件1份 (医疗机构提供)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