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科技创新人才补贴政策
一、服务对象
“重点企业”全职从事技术研发工作、年薪超过20万元的科技创新人才;企业全职聘请外籍工程师,可参照享受创新贡献津贴。(“重点企业”是指我市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及省定上市后备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二、申报材料及程序
(1)实时申报。申请人通过“诸葛英才线上智慧服务平台”提交申请,申请人所在企业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后,通过“诸葛英才线上智慧服务平台”统一申报,上传以下材料扫描件:
①《南阳市科技创新人才津贴申请汇总表》(系统自动导出后加盖公章);
②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③社保缴纳凭证(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不含补缴);
④工资发放流水、个人纳税证明等凭证;
⑤从事技术研发工作的相关凭证。
(2)资格复审。人社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及时反馈复审结果。
(3)研究审定。复审通过的,由人社部门通知企业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的,提交同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社会公示。审定后,将拟享受津贴人(单位)信息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5)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受理的人社部门按相关规定及程序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项目资金后,及时将资金拨入申请人银行帐户。津贴发放采取一次性申报通过后,每半年集中核查并统一发放的形式进行。
三、办理说明
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的,一经发现,追回补助资金,3年内不受理该单位或个人申报,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