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区新芝源境府项目人才安居专用房申请表
姓 名 |
| 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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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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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宁波市户籍 |
| 是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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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甬正常参保 |
| 是否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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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甬缴纳个税 |
| 是否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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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户型 | 133㎡套型 |
| 126㎡套型 |
| 90㎡套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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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情况 | |||||||
与申请人关系 | 姓 名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配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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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子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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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承诺 | 本人愿意遵守《海曙区新芝源境府项目人才安居专用房申购公告》有关规定,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购材料,若有隐瞒欺骗、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行为,同意取消本次购买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
注:
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材料: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正反面)、户口本、参保证明、学信网证明(以学历申请)、按国家规定规范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职称申请)、职业技能等级(资格)证书(以技能等级申请)、房产证(有产权需提供)、婚姻证件(如结婚证等)
点击下载:海曙区新芝源境府项目人才安居专用房申请表.docx
政策来源:海曙区人民政府,原文http://www.haishu.gov.cn/art/2023/10/18/art_1229100797_58987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