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各乡镇区县直机关事业单位驻县各单位人才及企业人才住房申请条件:
1、各乡镇各单位正式录用聘用,来兴国县创业或被我县企业正式录用聘用的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和高级工班毕业生及全日制本科毕业生;4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毕业生;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2、符合兴国县产业发展需要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技师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
3、经县委人才工作小组认定的紧缺性专业人才;
4、申请家庭在兴国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无住房且无购房建房;
5、外地户籍符合申请条件的优先保障;
6、其他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