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在职女职工在本市医院刷卡结算生育费用(一胎、二胎、三胎生育且非双胞胎的)其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费一般无需申报,产假结束后由系统批量结算。
生育津贴:发放至生育当月所在用人单位对公账户。
一次性营养费:发放至个人农业银行虚拟账户,携带身份证至全国任何一家农业银行网点即可领取。
拓展阅读:生育津贴计算方式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产假或者休假天数计发,计发基数为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申报的月平均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除以30;单位缴费不满12个月的,按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单位实际缴费月份的生育保险平均缴费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