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高新区按政策生育三孩育儿补贴实施方案
一、申请条件
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的东湖高新区家庭,即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夫妻双方共同依法生育第三个或以上子女,收养的子女及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计算孩次也不纳入补贴范围。
2.夫妻一方户籍及其补贴子女户籍(拟补贴子女户籍须首次登记在东湖高新区)登记在东湖高新区满一年且居住在东湖高新区(户籍地和居住地所在行政管辖均须为东湖高新区;不满一年的家庭在其满一年后纳入下一年度发放)。其中,对于区内人户分离居住的对象,必须在户籍地对应的行政管辖地街道(社区) 申请
3.享受补贴的子女应在2023年1月1日 (含)之后出生且不满6周岁
二、补贴标准
每年每孩可享受育儿按政策生育的三孩及以上子女,补贴1万元,直至孩子满6周岁
三、申报资料
由符合条件的家庭向所在地社区 (村) 提交如下申请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东湖高新区育儿补贴申请表(社区居委会领取) 、夫妻双方户口本、结婚证、共同已生育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其他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资金发放
育儿补贴费用每年发放一次;当年发放上一年度育儿补贴资金。补贴家庭出现户籍迁出、补贴子女死亡或满6周岁等情形,不再满足享受育儿补贴条件时,应在年审时及时退出。中途退出时距上年度发放截至时间不满一年的不再享受本年度育儿补贴。
五、方案附则
本奖励政策实施后,若上级部门出台相同政策,同一家庭的同一孩次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