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太原城北热力供暖报停是每年都要办理吗?
答:报停业务一年一办理,上年度报停且本年度继续报停的,仍需在受理截止日前办结报停手续;上年度报停但本年度需正常用热的用户,需于当年11月1日前缴纳当季采暖费并告知所属物业开阀、检查,确保用热。
什么情况下用户报停申请不予受理?
1)用户未安装分户控制阀或入户管道及其室内采暖设施不能与供热系统有效断开的;2)可能危害或影响公共设施安全及其他用户供热质量的;3)新入网用户首年供热的;4)房产证上部分面积报停的;5)未缴清历年采暖费的;6)无特殊原因恶意报停的;7)未按规定缴纳基础热费的(全额采暖费的30%);8)因用户原因(包含但不限于:管井私自上锁、货物堆积、蓄意破坏锁闭阀等)导致室外锁闭阀无法启闭且未在供热前整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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