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通过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网上业务系统、北京公积金APP(或京通小程序)和柜台办理。
▶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
▶每月提取限额:实际月租金
▶网上办理:
办理平台:官网
线上办理时,在“基本信息”栏目下将【租房类型】选择为“公租房”或“保租房”。在“房屋相关信息”栏目下,选择承租人、填写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必填),选择支付的银行及约定日后,点击提交,可以对支付金额、约定信息、打入的银行账户等信息再次检查。提交成功、审核通过后按照实际月租金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按照账户余额扣减10元支付。
▶现场办理:
通过柜台办理时,提供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编号,可每月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按照账户余额扣减10元支付。
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单位经办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办理网点查询:官网查询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缴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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